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國務院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44號),提高創新藥上市審批效率,科學簡化審批程序,現...
發布時間:2018-05-23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物臨床試驗數據自查核查注冊申請情況的公告》(2018年第2號)要求,自即日起,核查中心將對公告所涉及品種的藥品注冊申請人開放藥物臨床試驗數據自查報告填報系統。...
發布時間:2018-04-20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1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措施,緩解看病就醫難題、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決定對進口抗癌藥實施零關稅并鼓勵創新藥進口,順應民生期盼使患者更多受益;部署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
發布時間:2018-04-20
2017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以下簡稱42號文件)和國務院《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
發布時間:2018-04-02
2017年,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認真貫徹落實《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按照《國務院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44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
發布時間:2018-04-02
來源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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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調整原料藥、藥用輔料和藥包材審評審批事項的公告》(2017年...
發布時間:2018-03-16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注冊申請人與審評機構溝通交流機制,我中心對《藥物研發與技術審評溝通交流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形成《藥物研發...
發布時間:2018-03-12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保健食品聲稱保健功能應當具有科學依據的規定,現就保健食品功能聲稱標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發布時間:2018-02-24
為明確自行取消進口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的資料要求和工作程序,指導備案人進行相關工作,總局醫療器械注冊管理司組織制定了《自行取消進口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工作程序》(見附件)。...
發布時間:2018-02-09